各区县、功能区大数据主管部门: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日编办〔2021〕58号),数字经济相关职能已由市大数据发展局划转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能划转要求,市大数据发展局决定废止《<日照市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部分政策实施细则》(日数字〔2020〕8号)。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日照市大数据发展局
2021年9月10日
关于废止《日照市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部分政策实施细则》的决定2021.9.10.pdf
(日数字〔2020〕8号)关于印发《日照市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部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