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日照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政府,各功能区工委、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日照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日照市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日照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以数字变革创新助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在数字强市建设中的引领驱动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整体高效的数字政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日照篇章提供强有力支撑。到2025年,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变革创新取得重要进展,数字政府体系架构更加完善,“平台+大脑”数字底座更加夯实,数字政府建设成效更加明显,在服务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领,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政府在数字政府建设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总体规划等方面的引领作用,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树牢全市“一盘棋”思想,统筹“大脑+平台”数字底座支撑体系建设,积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业务、技术、数据融合发展,大力提升集约化、规模化、精细化建设管理水平,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平台、跨系统协同管理和服务。
3.理念创新,提升效能。坚持改革创新、系统观念、绿色低碳,基于“云、网、数、端”底层逻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高标准打造数字化创新应用场景,全面推进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系统变革,进一步提升政府效能。
4.可管可控,安全可靠。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安全制度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支持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全面推进自主可控技术在数字政府建设领域的广泛应用。
二、综合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经济社会调节更加精准有效
1.构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感知体系。构建统计数据、行业数据、政务数据、社会数据等数据资源相融合的经济社会治理数据库,加强投资、消费、工业运行、税收、财政、金融、就业和社会保障、土地要素服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等经济社会运行重点领域的数据监测和关联分析,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感知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加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分析能力。依托“智慧统计”平台,大力推动统计数据库建设工作,初步建立起标准规范统一、功能模块清晰、方便用户使用、支持数据管理的统计大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为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3.强化经济社会政策统筹协调能力。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数字化改革,开展经济社会运行大数据创新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经济社会运行研判分析,推动各领域经济社会政策有效衔接,提升经济社会运行调节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市场监管更加公平公正
1.提升移动监管能力。各级监管部门充分应用“山东通”移动行政检查系统,在“双随机、一公开”领域全面实施移动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做到执法结果限时上传,推动实现抽查事项、实施部门全覆盖。依托“互联网+监管”等系统及时准确汇集监管信息,推动各类监管业务系统数据有序共享、高效利用,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立集动态监测、科学分析、风险预警、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移动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深化重点领域监管。推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快实施具体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2025年年底前,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金融、工程建设、耕地保护、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自然资源等领域广泛应用智慧监管手段,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日照银保监分局,各有关监管部门)
(三)社会治理更加协同闭环
1.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数字化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数字化应用,拓展多元化服务渠道,不断完善网上行政复议、网上信访、网上调解、智慧法律援助等工作,构建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优化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充分实现“受理接待、分流转办、多元化解、分析研判、汇总查询”等功能。2025年年底前,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妇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信访局)
2.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深化数字化手段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联动等方面的应用,全面助力“平安日照”建设。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和社会治安全息感知体系建设,推进智慧安防小区中高级型建设和技防村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控立体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宗教活动场所视频同步监控、分析预警,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加强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数据资源智能分析研判,依托治安综合业务应用系统、警综平台等,加快推进社会治安实战防控平台及相关模块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档升级。2025年年底前,“平安日照”建设取得更大突破进展,社会治安智能化防控体系更加完备。(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委统战部)
3.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应急专业通信网络建设,深化智慧应急、智慧安全平台迭代升级。提升化工园区、危化品管道、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非煤矿山、消防救援、渔业安全感知能力。推动应急资源在线管理,提升救灾物资和救援力量保障管理能力。2023年年底前,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重点应用取得突破。2025年年底前,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初步形成“早期预警、科学决策、快速指挥、精准执法”的智慧应急体系。(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水文中心)
4.提高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构建基层治理智能应用体系,不断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精确把握基层社会治理运行态势,推动网格事项精细化管理,畅通民意渠道,实现基层社会治理运行状况全时段、全方位智能监测。开展智慧社区建设突破行动,创新基层治理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2023年年底前,全市建设不少于60个智慧社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5年年底前,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
(四)公共服务更加优质普惠
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好“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总门户作用,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重塑审批业务流程,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打造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服务管理深度融合的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规范、四级统一”;以统一网上申报标准、强化数据共享应用为重点,有序推进各级各部门事项接入省政务服务业务中台,实现政务服务桌面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等多渠道服务同源、体验一致。2025年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高效便捷。(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2.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深化“双全双百”工程,优化国家确定的13个“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场景,创新推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场景,逐步实现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主题集成服务全覆盖。2023年年底前,迭代推出文体旅、购房服务、餐饮店、药店、便利店等20个“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场景。2025年年底前,“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集成办”,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3.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利企服务。探索简化审批新途径,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2023年年底前,健全完善惠企政策移动端服务体系,深化惠企政策信息公开,持续推出政策兑现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持续推动企业常用电子证照证明推广应用。2025年年底前,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在涉企服务领域全面推开,数字赋能利企水平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4.拓展公平普惠的民生服务。各类政务服务场所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完善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体系,畅通“绿色通道”。紧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需求,推动各级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贴心暖心的便利服务。推进老年大学信息化建设,为老年学员的学习和活动提供更高质量管理和服务。加快推进日照市12349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拓展服务和监管功能,健全完善县域、镇域智慧养老管理和服务平台,打造多维度、多层次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实现智慧平台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广泛运用。进一步完善数字民政业务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实现9类困难群体等民政业务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民政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民政工作便捷化、精准化。2023年年底前,围绕个人出生、教育、就业、就医、养老等全生命周期社会化场景与领域,实现民生服务办事“一码通行”。2025年年底前,持续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功能布局、窗口设置、服务机制、适老服务等,聚焦办事需要,动态调整下沉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丰富办理方式,不断提升公平普惠的政务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五)机关运行更加整体高效
1.推进机关决策科学化。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建设一批党委、政府智能辅助决策系统,为智能分析、科学研判和风险防控提供支撑。打造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房屋安全精准监管、基层网格治理、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两高”行业监管等重大专项应用,在宣传思想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海洋强市等领域启动规划一批具有市域特色的多跨综合应用,全面提升数字化决策管理水平。推进“数字人大”建设,打造“1+7+N”数字建设体系,完善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履职、机关工作、人大融媒体宣传等七个平台建设。推进“数字政协”建设,优化政协各类业务事项多跨场景协同应用,拓展委员履职的广度、深度、效度。推进“数字纪监”建设,提升监督信息化、审查调查智能化水平。强化“数字组工”建设,深化全市干部数据中心建设,推进干部数据整合共享、数据维护与业务办理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文化”建设,推动市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数据共享、业务流程再造。强化“数字法治”建设,推进执法司法相关领域数字化转型持续升级。强化“数字统战”建设,建立完善全市统战基础信息系统,绘制统战“同心e图”,将各领域统战资源串珠成链,提升统战工作管理精度和服务效能。以“数字赋能”机构编制资源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保障性作用。深化“智慧工会”建设,全面实现职工需求网上受理、职工服务网上实施、工会工作网上推进、工作成效网上呈现,不断推动全市工会工作理念变革、方式创新、流程再造。打造青年文明号网上管理平台,提高青年文明号创建信息化水平,促进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效能化。建设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快速分析婚姻状况,提升全市婚姻家庭工作数字化水平。深化“助残一件事”建设,着力打造精准助残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2.推进机关办公协同化。建好用好“山东通”和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强化数据共享、系统集成,重点提高平台稳定性、易用性,持续优化用户体验,加快形成各级党政职能部门核心业务全覆盖、横向纵向全贯通的全方位数字化工作体系。坚持统建共用,按照“纵向层级间、横向部门间”衔接一致,“业务—系统—数据”高度匹配的原则,围绕机关党建、组织人事、财税服务、机关事务、档案管理等机关综合办公业务,推动机关运行流程再造,用“数据链”再造“业务链”,让“数据跑”代替“人工跑”,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事项高效协同办理。加强组织人事等业务、数据一体化管理应用,深化干部业务关联,提升数据质量,着力打造公务员、事业单位数字化管理体系。加速推进“人才日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人才政策咨询、工程申报、招引招聘等服务体系,实现人才需求“一网通办、一键直达”。加强党政机关电子档案规范化管理,强化全域档案一体化平台建设,继续推动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和和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电子化归档。提升“一网查档、掌上查档”服务水平,开展全省“六级联动”档案信息化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推动档案查阅利用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基层一线、乡村社区延伸,形成市级档案数字化利用服务体系。2023年年底前,建成日照市数字机关运行服务平台,实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应用,探索打造一批机关内部高频事项“一件事”及多部门联办“一件事”一链协同应用。2025年年底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基本建成一体化、数字化办公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档案馆,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3.推进政务服务集约化。按照“集约建设、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原则,各级各部门单位自建业务系统全部接入“山东通”。优先接入人、财、物、事、档等机关工作人员获得感强的业务系统,重点接入政务服务、经济调节、行政监管、社会管理、基层治理、应急指挥、社会治安、生态环保、辅助决策等领域业务系统,以及党员教育、学习培训、政策咨询等学习资讯类系统,实现党政部门移动办公全覆盖。新建政务服务APP和小程序,做好开发论证,充分听取基层一线的意见建议,杜绝开发流于形式、打卡留痕、评比排名等现象,切实为基层“松绑减压”。2023年年底前,各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非涉密系统全部接入“山东通”。2025年年底前,实现电脑端和移动端应用高效协同。(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单位)
4.提升政策公开数字化。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对政策文件进行系统分类,加强政策解读深度,建立全市统一、科学分类、实时更新的文件数据库,使各类政策“更好找、更好读”。分批次分领域公布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全面、准确细化政策文件要素,让企业和群众更加方便、更加快捷、更加准确地获取各类政策服务。用好省政策兑现管理系统,推动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快速直达、一键兑现、免申即享。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发挥政府网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信箱等在回应群众诉求中的阵地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各类民意服务平台数据整合共享,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提供智能、及时的政务问答服务,提高民意大数据辅助决策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六)生态环保更加敏捷智慧
1.提升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能力。持续推进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项目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业务的综合分析和智能研判水平,实现大气与水环境的预报预警和溯源、危废的全流程监管、三线一单的智能化管理、污染源的精细化管理及非现场执法的智能监管等多业务场景。完善自动发现问题、科学提出对策、高效落实整改的闭环管控机制,实现以问题为中心、全程可溯的智能化管理,扎实推动“环境监管精准化、环境决策科学化、环境服务便民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推进自然资源高效利用。围绕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构建精准感知、智慧管控的协同治理体系。2023年年底前,升级完善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依托城市大脑,提升平台对数据汇聚、治理、管理和共享应用的支撑能力。迭代升级自然资源“一张图”,集成“实景三维”等三维空间数据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矿用林审批和实施监管等相关数据,形成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为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治理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支撑服务。探索“一码管地”系统建设及应用,赋能自然资源智慧监管,以“码”为抓手串联自然资源全业务流程,归集全链条数据,打造业务深度融合、系统协同高效、数据全面共享的自然资源管理模式。探索跨部门码上合作场景,将串联的业务信息按需提供给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助推国土空间协同治理新格局。深化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支撑作用,为全市自然资源全要素保护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锚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大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夯实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浆纸等行业碳排放数据管理。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推动形成集约节约、循环高效、普惠共享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建设,建立市级节能监测系统平台,开展节能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依托“市直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平台”,实现全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一网”管理,让绿色低碳生活成为新风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公共文化更加多元融合
1.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效能。提高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普及虚拟展厅、高清直播、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服务。丰富线上文化活动,持续整合日照市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完善“日照云书屋”“电子书巢”等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建设农家书屋智能管理平台,推广智能书柜、书巢,打造有声书屋。整合全市数字阅读资源和各类数字阅读平台,提高线上服务效能,提升读者的线上阅读体验。推动实体书店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打造智慧书店、智慧书城,推动书店由单一图书卖场向多功能综合性文化服务场所转变。(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助力数字文化产业提质增效。以重点文化企业、项目和园区为抓手,加快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提升中华文化体验廊道重点项目和山东手造数字化水平。继续推进创泽机器人、越疆机器人等重点数字文化企业和项目建设,发挥日照数创园、日照文创园等数字文化园区聚集作用。积极组织参加青岛数字文化应用产品交易大会等展会活动,培育一批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
3.推动智慧文旅稳步建设。提升完善“一机游”日照智慧文旅服务平台,支持A级旅游景区、主题公园、特色街区、乡村旅游区等,打造沉浸式旅游演艺、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数字IP内容等产品品牌,2025年年底前,4A级及以上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广泛展示特色文化内涵,建设一批优质文化体验园、体验馆,争创“全省智慧旅游村镇”。依托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打造文旅数字场景化平台,构建元宇宙资源整合、产业合作平台,推动文旅产业生态虚实融合。(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一)健全数据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日照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统筹规范公共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利用、安全和监督保障等全链条管理,强化政府部门数据管理职责,各部门单位明确专人统筹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数据资源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共数据的统筹管理,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2023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各部门联动协同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2025年年底前,构建形成适合我市的标准统一、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二)强化数据资源供给
1.加强数据汇聚。摸清数据资源底数,强化数据采集汇聚和源头数据治理,按照“应汇尽汇”的原则,持续推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数据资源接入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行统一目录管理原则,各部门将产生、采集和管理的公共数据规范化编目,逐步建立“目录—数据—系统”关联关系。积极推动国家和省级数据返还。持续推进业务数字化,推进户籍、婚姻登记等重点领域历史数据电子化,不断提升数据供给能力。2023年年底前,完成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现有数据目录规范;用好全省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数据试点,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公共数据汇聚治理。2025年年底前,实现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数据按期汇聚,进一步扩大数据归集范围。(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2.提升数据质量。完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依托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立统一的问题数据异议处理业务流程,推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在线反馈异议问题。提升“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建设和治理水平。逐步构建高质量的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统筹管理的数据资源体系。2023年年底前,升级“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功能,为个人和企业精准“画像”。2025年年底前,“一数一源、多源校核”等数据高效协同治理机制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3.深化数据共享开放。依托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深化与国家、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级联畅通,推动数据直达基层。常态化开展数据供需对接,定期发布数据供给清单,推动实现数据精准共享、规范应用。持续丰富日照公共数据开放网服务内容,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水平。2023年年底前,高质量完成国家政务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和县级节点建设试点,推动政务数据向基层共享。2025年年底前,建立健全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动数据精准高效共享,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普遍满足。(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三)深化数据创新应用
1.打造数据创新应用典型场景。围绕重大改革和重点任务,对标先进地区,不断提升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持续组织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科学决策、数据跨级应用等5个领域每年打造不少于30项数据典型应用新场景,提升数据惠民利企应用成效。推动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县级节点开展基层数据应用,帮助基层减负增效。(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2.全面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企业常用证照证明电子化应用。2023年年底前,迭代发布电子证照“用证”事项清单,推动国家、省新部署的16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实落地,推动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2025年年底前,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开,“无证明办事”服务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3.探索数据授权运营。立足我市实际,坚持改革创新、系统谋划,安全有序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构建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在金融、医疗、社会等领域挖掘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在探索中逐步建立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体系。2023年年底前,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2025年年底前,构建形成适合我市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水平大幅提升。(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四、构建“大脑+平台”数字底座支撑体系
(一)提升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全面提升政务云服务层级和服务能力,推广应用云原生技术,赋能政务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和部署。加强对市政务云的一体化监管,全面实现高层级服务能力供给。2025年年底前,探索推进政务云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推动关键应用的分布式部署。(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二)提升政务网络承载能力。加快电子政务外网“一网多平面”升级,实现多业务智能承载和全域普惠覆盖,加快建设泛在、柔性、智慧的新型政务网络。配合省级有关单位做好非涉密业务专网的整合迁移。2023年年底前,完成政务外网骨干线路“一网多平面”优化升级。2025年年底前,全面打造“政务网络高速公路”,支撑IPV6规模化部署应用,形成高效互联、云网融合的新型政务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三)提升“城市大脑”平台赋能水平
1.升级城市视频平台。融合城市大脑视频支撑平台和市公共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功能,统筹“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应急、水利等各领域视频资源,推进市、县、乡、村“应接尽接”“应存尽存”,加强区县视频监控、人像识别、车辆识别、多维感知等智能感知设备的统筹规划和联网建设,不断完善全场景、全感知、全关联、全流程的视频资源交换中枢和“视频数据+业务数据”功能,实现全市视频资源“看得见、看得清、看得远、看得懂”。2023年年底前,推动城市大脑视频支撑平台与省视频AI服务平台分布式节点对接,完成违章停车、垃圾溢出等16种算法部署。2025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大脑视频支撑平台和市公共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功能结合。提升通用化智能服务能力,赋能各级各部门单位视频智能应用算法入驻和场景训练,支撑视频智能技术与部门业务的融合,推进重点领域视频存储和智能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2.升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结合时空信息大数据库、现有地理信息引擎等基础平台,升级改造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加快地理空间数据在线协同更新体系建设,实现市、县两级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和实时同步更新。构建覆盖全市的政务空间地理信息专题“一张图”,为全市信息化应用提供统一政务可视化和GIS云服务统一支撑。运用高精度的倾斜摄影三维实景模型为智慧城市提供全流程的可视化支撑,不断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加快推进数字孪生城市建设。2023年年底前,归集和共享全市各类地理信息资源,提供地理信息的数据、业务和技术赋能。打造海图数据、视频数据、应急资源数据、物联网数据、森林防火等专题图层和全市100平方公里倾斜摄影数据,为城市安保、城市规划、城市网格化提供底层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3.升级城市物联网平台。打造城市物联感知体系,升级城市物联网平台,构建全市物联网“一张图”,为数字驾驶舱提供数据赋能支撑。2023年年底前,推动城市物联网平台接入水质量检测、空气质量检测等物联网设备数据,实现城市实时动态感知。2025年年底前,深入推进城市物联网平台数据接入整合工作,全市物联网设备做到“应接尽接”,全面打造市域物联网城市治理数字化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4.升级“城市大脑”业务中台。不断提升“城市大脑”业务服务基础能力、城市技术服务支撑能力、城市服务管理能力、城市服务创新能力,为“城市大脑”各领域智慧应用提供业务技术支撑能力。升级电子印章中心。推动市统一电子印章及签名系统不断优化升级,2025年年底前,实现电子印章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并进一步拓宽应用领域。升级区块链中心。迭代升级“城市大脑”区块链中心,2023年年底前,实现“城市大脑”数据中台数据全部上链。升级工单引擎中心。打造具备跨部门、跨事项、跨权责的流转处理能力的工单引擎中心,实现部门间工单处理流转,提高部门间协同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5. 打造城市大脑专题应用试点。在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智慧社区等重点领域全面按需使用数据、视频、图像、GIS图层、通讯能力、AI算法等各类数字化资源,打造业务专题驾驶舱。2023年年底前,实现专题数据向省平台推送共享,具备省、市两级,市、县两级或省、市、县三级的互联互通和联动服务能力。完成“城市大脑”建设、管理和应用方面的工作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初步形成跨部门、跨层级一体化工作协同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
(四)丰富共性应用支撑
1.优化电子证照服务。优化升级市电子证照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支撑能力和使用体验。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逐步推动电子证照证明在线开具和调用。2023年年底前,深化与省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支撑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调取使用,开展电子证照跨市互认应用。2025年年底前,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应用领域更加广泛,支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取得显著成效。(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优化公共信用服务。优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应用。建成数据全面覆盖、应用持续加强、监管有力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2025年年底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核查、联合奖惩系统年均查询量突破100万人次,以“信易批”“信易贷”等“信易+”系列应用服务持续发挥信用价值正向激励作用,全市“信易+”应用场景和特色品牌达到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构建立体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
(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建立健全安全事件预警处置和协同联动机制,完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推动监督检查、安全预警、应急演练工作常态开展,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服务外包企业网络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检查评估制度。2025年年底前,建成“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的网络安全体系。(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国家保密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二)落实安全制度要求。建立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对数据开展分类分级保护,构筑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全面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职能部门相关责任,统筹组织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深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建设整改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建立数字政府密码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政务系统商用密码应用改造,积极推进密码应用评估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密码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安全防护技术水平,加强政务云网安全能力建设,提高政务系统安全支撑能力。2023年年底前,完善政务云网的安全态势感知体系,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全面感知、协调指挥。2025年年底前,提升数字政府安全运营能力,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实现对各类安全风险的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密码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四)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在办公设备、协同办公系统国产化基础上,逐步推进政务云基础设施国产化改造,提升CPU、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关键核心基础设备、系统的安全可控能力,逐步推进应用系统在国产化政务云端部署。落实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要求,保障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可控。2023年年底前,联合安全厂商、软件企业、云服务商、运营商等开展自主可控安全技术研究,促进政产学研协同创新。2025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和能力,全面推进自主可控技术在数字政府建设领域的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局)
六、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撬动数字经济发展
1.创新发展数字经济。稳步扩大数字产业规模,深入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数字经济创新能力,培育一批特色优势集群。准确把握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制定全市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打造计划,强化数字技术对“十强产业”赋能增效,构建与数字化契合的全域性、多元化应用场景。聚焦产业数字化领域,培育一批专业化、场景化工业大数据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一批工业大数据市级区域中心和行业中心。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数字强市建设相适应的更具竞争力的创新性服务供给模式。打造“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应用场景300个以上。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100亿元,建设2个以上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收入突破300亿元,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数字经济总量年均增幅15%,占GDP比重跨入全省第一方阵。(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2.加快数字产业发展。发挥数字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创新协同治理和监管模式,统筹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全面提升第一、二、三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大幅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到2025年,培育建设一批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率达到70%,推动100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创建省级数字车间、智能工厂25家,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20个,实现网络零售额65亿元。基本形成融合应用深入、示范引领有力、发展潜能强劲、转型路径明晰的产业数字化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
3.优化升级数字设施。全面优化升级网络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数据中心、边缘计算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加大千兆光网和5G网络建设力度,推动“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优化骨干网、移动核心网、宽带接入网、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等网络关键性能指标。到2025年,5G基站数量突破8000个,打造5G示范应用场景100个以上,实现网络连片优质覆盖,完成县级以上城区及乡镇万兆无源光网络(10G-PON)设备大规模部署,实现“万兆到楼(小区)、千兆到户”。(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办,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
(二)驱动数字社会建设
1.提速建设智慧城市。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突破提升行动,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擦亮我市“数字城市智慧日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品牌。2025年年底前,全域建成四星级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实施“城市大脑”建设提升行动,探索构建“城市智能体”。2023年年底前,依托“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推动市级“城市大脑”实现整体协同、一体联动。2025年年底前,“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功能更加完备智慧,为城市智慧运行提供坚实支撑。(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
2.加快建设数字乡村。积极探索乡村建设数字化转型新路径和新模式,打造一批数字乡村典型应用场景。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全面推进乡村数字校园建设升级,加快“专递课堂”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202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对乡村教学点的全覆盖。积极争创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2025年年底前争取半数以上区县、功能区完成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任务。推动千兆光网、5G网络和物联网向有需求的农村地区延伸。2025年年底前,80%以上的农村家庭具备千兆接入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通信发展办、市大数据发展局)
(三)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1.促进数据要素市场流通。深化公共数据开放,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新模式,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运营自有数据,丰富数据要素供给。探索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机制,初步形成运营管理、资产评估、收益分配、技术标准等运作模式,逐步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规范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主体。探索构建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相结合的新型数据要素分配机制,稳妥探索开展数据资产化服务。依托市内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机构,支持5个左右的数据开放应用实验室开展创新研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2.营造稳定有序发展环境。加强政府指导,强化依法监管,完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评估指标,制定数据交易管理办法,严厉打击非法篡改数据和盗卖倒卖数据行为,保障数据资源依法交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和定期报告机制,建立安全事件预警处置机制,推动预警、应急演练工作常态化开展。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竞赛、宣讲等活动,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四)创新打造场景应用
1.构建智慧住建体系。持续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融合,构建“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智慧住建体系,实现住房城乡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跨越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推广应用“智慧农业”。加快“数字高标准农田”推广应用,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流程信息化动态管理。开展智慧农业应用基地认证,加强典型数字农业应用场景培育和宣传推广。加强数字农业信息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数字化、智慧化转型。(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3.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升级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发智能化应用场景,实现对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价,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4.加快公积金数字化。打造以线上“全程网办”为主,线下综合窗口受理为辅,线下线上相融合的公积金服务体系。搭建“公积金一件事”平台,2023年年底前,按试点要求对接省中台,完成部分公积金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向缴存职工可提供“一站式”的便捷服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构建数字河湖管理体系。依托智慧河湖系统平台,加强重点流域数字孪生建设,试点开展崮河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数字孪生日照水库等项目建设。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促进全市水利业务融合协同,全面提升河湖长效保护监管能力和数字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水文中心)
6.赋能“智慧公路”建设。加快山东省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试点市工作进程,构建智慧公路综合管理体系。推进日照市公路AI智能养护巡检,争创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农村公路智能化管养试点”,打造日照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应用“样板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七、提升工作落实保障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数字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抓好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单位)
(二)完善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1+3+N”工作体系,统筹指导协调数字政府建设。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工程化、项目化推进各项工作。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明确数字化工作的内设单位或科室,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务数据“首席代表”作用,统筹推进本单位、本系统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单位)
(三)提升数字素养。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依托各类网络教育学习平台、知名高校等培训机构开展大数据专题培训,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制定《日照市中小学星级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应用管理办法》,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干教师队伍整体数字化素养水平。推动成立数字日照发展研究院,引育一批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领域数字化专业人才。完善大数据人才评价机制,常态化开展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畅通职称、岗位晋升通道,健全考核竞争激励机制,持续优化人才结构。开展大数据“进机关、进基层、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分层次、多角度、全方位普及数字化知识,调研摸清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需求,营造数字化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四)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数字政府领域标准体系,不断推进数据开发利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等制度制定加强数字政府领域标准管理,统筹推进
数字政府标准化相关工作。推动制定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公共视频资源等方面的制度规章,不断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单位)
(五)加强考核评估。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将数字政府建设作为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加强统计监测、协调调度、绩效评估和考核监督,对各级各部门单位建设情况定期进行评估通报,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坚持示范引领,每年选树一批标杆单位和典型应用,在全市进行复制推广。开展评先树优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对数字政府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日照市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