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质押融资: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8-14 上海数据交易所00

二十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是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根据国家数据局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增加值预计突破12万亿元,约占GDP的10%,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和促进产业转型的关键动力。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生产要素,推动数据资源资产转化和价值创造,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着力点,与此同时,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具有资金融通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1],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积极发展金融“五篇大文章”。在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数字金融的两大背景下,如何推动数据要素和金融要素深度融合,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当前数据要素领域和金融要素领域发展的共同命题。

随着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的相继出台,数据的资产属性从政策层面得到了认可和表达。当前,企业开始依托数据资产进行信贷融资等金融活动,数据资产在金融信贷领域的应用探索日渐深入,根据公开披露信息整理,数据资产融资模式呈现信息增信融资和质押融资并存的特点,但由于质押融资对数据资产的权属、估值、处置等资产全流程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际上基于数据资产的融资活动仍以信息增信融资为主,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仍面临较大的难点和挑战。

信息增信融资与资产质押融资的关系

(一)增信融资的主要方式

广义的增信措施指为了降低债务违约概率或减少违约损失率、提高债务信用等级、增加债务人信用和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称,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典型担保方式,还包括第三方提供的债务加入、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的非典型担保方式[2]及其他增信方式。金融交易初期,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高信用风险,债权人通常要求债务人提供物质或第三方担保来确保债务的履行,常见的增信措施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等。

为进一步分散和降低信贷风险,保险增信、互联互保增信及由第三方向债权人提供的债务加入、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非典型担保措施应运而生,提升了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但目前在信贷场景中并不常见。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信息科技的进步,信息增信在信贷融资中的价值日益凸显。人行征信中心、12366纳税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等平台的落地应用,有效减少信贷参与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为全面、准确的债务人画像,极大地提升了信贷审批的效率和准确性。

随着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和数据交易市场的发展,以数据资产为代表的新型增信方式应运而生。2023年11月,数库科技基于上海数据交易所挂牌的“数库产业链图谱”产品,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达成一笔2,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协议;2024年4月,芯化和云依托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易贷”获得上海银行150万元增信融资。

(二)信息增信与资产质押同为广义增信

信息增信融资与资产质押融资均通过信用增益或风险缓释提高债务信用等级、减少违约损失率,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同属于广义增信融资范畴。

图1 广义增信措施

信息增信融资主要通过使用企业多维度信息,如征信、纳税、工商、经营等方面的信息或数据来增强其信用评估,从而帮助企业获取贷款。这类融资方式通常不要求企业提供抵质押物,不涉及押品占有权的转移,而是依赖于企业的信用记录、经营数据、税务信息等进行评估。在实际应用中,金融机构会参考企业的征信记录、税务报表等,综合判断其还款能力并据此决定是否发放贷款。信息增信融资的核心在于通过更多元的信息来源,降低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升贷款可获取性和风险可控性,适合轻资产企业或初创企业。

资产质押融资主要是企业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金融机构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从而帮助企业获取贷款。当企业不履行债务时,金融机构有权依法就该动产或权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这类融资方式要求企业提供具体资产作为担保,涉及押品占有权的转移。资产质押融资的核心在于通过资产质押提高企业风险缓释水平,增加贷款还款来源,提升金融机构风险把控力度,更适合重资产企业或融资需求较大的企业。

(三)质押融资比信息增信融资更具优势

信息增信融资和资产质押融资可视为融资手段的不同层次,对金融机构而言,资产质押融资在资产价值、风险缓释、融资额度等方面比信息增信融资更具优势。

资产价值方面。信息增信融资依赖企业征信、经营等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侧重于信用评估和实时监控,不涉及资产价值的实现;而资产质押融资以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侧重于资产的可质押性,质押为资产在信贷融资模式下更为可靠的价值实现路径。

风险缓释方面。信息增信融资依靠多维度信息来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贷风险,侧重于对企业自身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的信息增益,属于对第一还款来源的信用补充;而资产质押融资通过实实在在的资产质押来规避风险,侧重于风险缓释效能的提升,属于第二还款来源,一旦企业无法偿还贷款,金融机构可通过处置这些资产来弥补损失,风险控制更为直观和明确。

授信额度方面。信息增信融资通常适用于中小微企业,尤其是没有足够资产但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一般为信用类贷款,贷款额度上限相对较小;而资产质押融资由于提供了资产作为担保,金融机构通常愿意提供更高的授信额度和更低的贷款利率,特别是当信息增信不足以支撑大规模融资需求时,资产质押成为更有力的保障措施。

虽然资产质押融资在上述三个方面比信息增信融资更具优势,但与此同时,资产质押融资比信息增信融资在实施难度方面更具挑战。信息增信融资模式下,金融机构关注企业整体信用状况,将企业征信、税务等信息嵌入到信贷尽调与授信审批等现行流程,不涉及押品认定、管理、处置等环节,实施难度相对较小;而资产质押融资模式下,金融机构则需确定质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能力等,涉及尽调、登记、估值、押品托管、处置等众多流程环节,实施难度相对较大。

总体来看,资产质押融资比信息增信融资更具优势,是资产交易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标志。在选择融资方式时,企业应综合考虑自身资产结构、信用状况以及融资需求,以达到最优的融资效果和风险管理水平。

数据资产质押融资面临的挑战

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作为一种创新增信方式应用于实践,指企业将数据资产及其收益权进行质押,以此作为信贷融资的风险缓释措施进而获取融资的一种模式,在数据资产合规确权、价值评估、质押登记、安全托管及处置变现等方面均存在挑战。

(一)数据资产确权

资产信息增信融资通过信用增强措施来降低债权人风险,对资产权属的要求相对较低,而资产质押融资则需确保资产权属的唯一性和排他性,此为质押的前提。对于数据资产来说,确权面临着数据本身的易复制性、多主体参与性等特性带来的困难,缺乏具体的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来明确界定什么样的数据权属可以被质押,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仍需要从政策和法律层面进一步细化落实。

(二)数据资产登记

资产信息增信融资不涉及资产质押,无需质押登记,而资产质押融资的前提是质押登记。对于数据资产而言,目前国内尚未明确数据资产质押登记的法定机构,各地零星开展的质押登记的场所相互并不流通,市场上暂无统一的数据质押登记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仍存在着数据资产质押登记概念不清晰、登记制度和服务体系缺失、登记参与者驱动力缺失等问题。

(三)数据资产估值

资产信息增信融资主要关注企业信用状况,不依赖于特定资产价值。资产质押融资需对质物进行准确估值,其价值直接关系到融资额度及资产处置回收金额,尽管金融资产、房地产、机器设备等押品市场上已具备成熟的估值方法和技术,但对于数据资产而言,数据价值依赖具体的应用场景,不同场景下资产价值可能存在差异,估值方法尚不成熟,现行的数据资产评估方法以成本法、收益法为主,不能完全体现数据资产的市场价值和公允价值,“评估难”为数据资产成为有效押品的制约。

(四)数据资产托管

资产信息增信融资通常不需要特定资产作为担保,因此不存在资产隔离的问题,而资产质押融资要求转移资产所有权/收益权至债权人,能否有效隔离资产直接影响到债权人对质物的管控能力。数据资产质押融资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对质物的托管,资产隔离托管可防止数据资产在债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重复质押、二次流转或处置,也可防止质押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数据泄露、滥用等安全风险。数据资产托管需要建立安全可信的数据基础设施,从技术层面上保证数据资产的动态监测和全流程可追溯,同时需要完善的规则制度保障数据资产托管的合规和安全,数据资产的安全托管对相关机构在管理制度、基础设施等层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数据资产处置

传统不动产抵押贷款中,银行会关注抵押物处置的可能性及处置金额。由于数据资产价值会随时间波动且幅度较大,变现过程中,质物贬值风险和违约风险较高,且市场条件、法律限制以及数据资产特性都会影响到资产的快速变现能力。数据资产的处置问题本质上仍和数据确权、价值稳定性等数据要素领域基础问题高度相关,同时需要立法机构的法律支撑,可以说,数据资产确权难、价值评估难、处置流程机制不健全导致了数据资产处置难。

数据资产质押融资实现路径

(一)“一项规范,五项指引”夯实制度基础

根据《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是满足数据要素市场发展需要、推动数据资源有效开发利用的前提。“规范管理,制度先行”,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业务需尽快设立统一的数据资产权属认证办法、价值评估体系、统一登记制度及资产交易规则等,以提高管理规范性与交易安全性。

作为上海“五篇大文章”数字金融协同推进机制牵头机构之一,上海数据交易所在全国率先开启数据资产交易市场,创新性地制定了“一项规范,五项指引”,包括《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资产交易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上海数据交易所企业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指引(试行)》、《上海数据交易所公共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指引(试行)》、《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资产数商管理指引(试行)》、《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指引(试行)》和《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资产处置指引(试行)》等,完善制度规范体系,为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引和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打造“五大功能”应对“五大挑战”

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数据要素领域的政策制度将迎来跨越式发展,在产业实践层面,上海数据交易所依托数据资产交易市场,构建了数据资产交易制度体系,同时打造登记、估值、交易、披露、处置五项核心功能,可以有效应对数据资产质押融资面临的五大挑战。

针对数据资产质押融资确权和登记的挑战,政策层面上,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部署要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国家数据局正在出台数据产权相关的制度文件,三权分置的产权制度框架将会进一步落实,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将会进一步细化,数据资产质押融资面临的权属难题将会从制度层面上得到破题,产业层面上,数据资产交易市场建设可靠登记平台,依托数商提供合规确权服务,为数据资产提供全周期的登记服务,区分数据生产方与交易方,确保数据资产的合规安全和可追溯,提供数据资产登记、质押登记与转让登记等服务。

针对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估值的挑战,政策层面上,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健全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强调了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产业层面上,数据资产交易市场提供促进交易和公允估值服务,提供多种市场机制促进数据资产交易,探索拍卖、即时撮合和远期撮合等多种交易方式。充分体现市场作为资产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确保上市主体的基本权益,确保交易的高效性和公平性。构建具有市场公允性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以市场法为牵引,建立适用数据资产交易市场的评估模型,提供数据资产上市指导与估值服务,根据同类资产交易信息反馈加速数据资产公允价值的形成。

针对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托管和处置的挑战,政策层面上,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为数据资产托管提供设施保障,数据产权、权益分配和利益保护制度可以为数据资产处置提供制度基础。产业层面上,数据资产交易市场提供动态披露和合规处置功能,建立制度治理与技术治理相结合的数据资产披露制度。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供及时、可信的信息披露能力,以成熟的制度法规保障公平、严肃的信息披露机制,动态披露数据资产基本情况、交易状况、履约情况、托管情况以及数据产品交易情况等信息。交易场所作为枢纽型平台辅助金融机构对数据资产进行价值变现和价值提升,联合数商提供数据资产托管与数据资产处置服务,加快形成数据资产处置市场建设,提高处置工作的公允性与合规性,加强交易过程的监控和审核,严控操纵市场和交易欺诈。

(三)“四方协同”构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生态

数据资产通过实质性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一方面标志着数据产权问题进一步明晰,一方面标志着数据资产价值体系趋于稳定,更重要的是,由于金融市场对于质押融资的要求更高,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标志着数据要素市场和金融市场的联动迈向了新的层次,数字金融的发展生成了新的范式,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获得了新质动力。

图2 数据资产交易市场生态图

数据资产交易市场为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提供了制度基础和核心功能保障,通过数据资产交易市场进行数据资产质押融资,可以通过交易方、平台方、服务方和监管方四方协同,构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生态。融资方是具有融资需求的数据要素型企业,以其企业数据资产或城市级数据资产为主体,通过数据资产交易平台获得金融机构授信贷款,服务方是经过上海数据交易所数商资格认定的专业服务机构,依托数据资产交易平台开展数据资产合规服务、路演服务、托管服务等第三方服务,平台方是数据资产交易市场,以DCB(Data Capital Bridge)为基础构架,促进数据资产交易。所有交易信息全部动态披露,监管机构依托数据资产交易市场可以实现数据资产交易全流程监管。

以首笔在数据资产交易市场挂牌的德清城市综合数据资产为例,融资方依托数据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形成城市综合数据资产在平台方数据资产交易市场挂牌登记,通过信贷融资获得金融机构资金支持,服务方在过程中提供了咨询、合规等服务,后续融资资金将全额用于当地数字化产业发展相关领域和项目。此次探索实践中,交易方、服务方、融资方、平台方四方主体实现了系统性联合创新,构建了��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生态,以城市为核心探索“数据资产授权运营-数据资产交易市场挂牌交易-产融结合促进城市数字化建设-繁荣城市数字经济生态”的数字产业发展新路径,数据资产交易市场搭建起联通数字产业各方的新桥梁,实现了通过数据资产交易反哺城市数字化建设的正向循环,有效推动了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文 | 上海数据交易所 吕正英

普华永道 王建平

建设银行上海分行 林晓雯

上海交通大学 冯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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