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已颁发数据知识产权证书5K+,质押融资额超23亿

   2024-02-04 知识产权报、人民数据10
全国已颁发数据知识产权证书5K+,质押融资额超23亿
媒体来源:知识产权报、人民数据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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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2023年的结束,首批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方为期一年多的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自2022年11月北京、上海、浙江等8个省市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工作为加强探索数据知识产权规则、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等作出了有益探索。首批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完成评审验收后,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等9个地方已加入第二批试点名单,17个地方将共同开展下一阶段试点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23年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已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5000余张,累计接收申请超1.1万份。各试点地方在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登记实践、权益保护、交易使用等方面均取得积极的实践成果。

制度构建:高位推动 法治先行

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得到了各试点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多地将其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加以推进。例如,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被北京市委市政府作为“一把手”工程、被江苏列为省政府百项重点工作、被浙江列入全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被山东列入省委深改委改革任务。

各试点地方坚持法治先行,推动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写入地方法规,如北京市将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写入《北京市数字经济条例》、浙江省将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此外,各地在数据知识产权专门立法方面寻求突破,如上海市已将《浦东新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若干规定》提交市人大审议、江苏省将《江苏省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初步纳入省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

为强化统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指引(试行)》,明确试点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并按季度组织召开试点工作沟通研讨会,及时掌握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针对性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强组织、勤调度、聚合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上述负责人表示。

登记实践:有序开展 加强协同

各试点地方采取权利登记的方式保护数据知识产权,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建立登记平台,有序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例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联合3个部门制定《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联合11个部门出台并向省人大备案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山东省知识产权局联合6个部门印发《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也出台了登记管理办法或指引。

在各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接收到的1万多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中,申请主体以企业为主,占比95%以上,主要来自制造、纺织、交通、信息传输、软件等行业。各试点地方结合实践情况和企业需求,探索优化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审查程序。如山东省创新实施“数据知识产权存证前置”“登记平台初审、保护中心复审颁证”“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等模式,建立合法合规审查增信、信息公示与保护利用平衡等机制;江苏省制定登记审查规范,引入公证服务,对于登记数据与描述内容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采用权利登记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为数据处理者持有、使用、经营相关数据提供了支撑,强化了经营主体通过产权获得数据收益的信心,激励了数据加工处理和流动流通。”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登记工作协同,推进全国一体化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建设,加快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推动实现登记证书跨区域效力互认。”

保护运用:明确对象 充分利用

数据具有多场景复用的特性,不同数据处理者可以同时对公开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多个试点地方明确对依法依规获取的、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数据集合进行保护,并据此将相关权益赋予数据处理者。此举在满足数据处理者保护需求的同时,也为他人合理利用和加工处理原始数据并享有相关权益留下了充足空间,满足了市场发展的需求,打通了市场需求的堵点。

首批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期间,各试点地方累计完成数据知识产权交易14笔,交易金额超过1800万元,质押融资金额超过23亿元。同时,各试点地方积极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多种运用场景,继续加强与数据交易机构的对接合作,培育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023年,数据知识产权在司法适用上也有了突破,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全国首例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数据纠纷案件。

“从试点工作实践效果来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在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有效保护、充分利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2024年,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推动地方试点深入开展,加强产权保护运用,推动登记证书作为有效证据在司法实践中推广应用,推动登记证书在安全合规、资产入表等场景中发挥重要作用。”(记者 刘阳子)

扩展阅读:

目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深圳8个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上线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2024年,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23〕999号)要求,在8个已有试点地方的基础上,新增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贵州省、陕西省等9个地方共同作为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方。

那么,在以往8个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区的实践中,有哪些值得借鉴的经验呢?人民数据研究院对此进行了梳理:

北京:

截至2023年10月,北京共计发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29件。开展的试点工作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加强研究,建章立制。出台《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等;二是开展登记,一体化推进。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联合签订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三方协议开展合作;三是多层宣传,发出声音。在2023中关村论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论坛”、2023全球数字经济大会、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国际论坛等场合宣传数据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上海:

上海主要围绕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定位,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促进数据的合理流通、有效保护、充分利用展开试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明确数据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推动将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写入市级各类法规、政策性文件11部;二是完成上海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平台上线准备工作,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审查业务培训,组建专业化的数据知识产权审查队伍;三是促进数据知识产权交易使用,会同上海数据交易所,推进以数据交易链为核心的数据流通交易关键基础设施和登记、交易、清算平台建设。

江苏:

“中国人民截至2023年10月,江苏已发放登记证书120余件,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到5000余万元。开展的试点工作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扎实研究,构建制度支撑。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纳入《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措施》《江苏省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二是探索登记,优化工作路径。搭建并上线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探索对登记行为进行全过程公证,提升登记证书法律效力;三是丰富应用场景。与苏州、无锡、盐城等地数据交易机构签订促进数据知识产权应用协议。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以许可、数据知识产权保险等方式积极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的应用;四是加强协同,形成保护链条。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基础制度建设,妥善审理涉数据知识产权案件等内容,依法保障数据开发、利用、维护等各环节相关主体的利益。

浙江:

截至2023年10月,浙江共受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1227件,登记发证311件,赋能电商、医疗、海洋大数据、地理信息等重点产业18个,已累计实现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5.7亿元、证券化1.02亿元、保险金额210万元、交易许可金额105万元。开展的试点工作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高位谋划推进。将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列入重大改革;二是加强法治保障。将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制度写入《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相关标准规范。三是强化协同联动。通过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数据价值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重大改革一体推进;四是深化地方实践。上线多跨贯通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落地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被侵权保险、证券化项目等。

福建:

截至2023年9月,福建省已受理各类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906件,审查通过并核准登记533件。开展的试点工作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工作协同,推动制度构建。推动成立跨部门的“试点工作专班”,制定并发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规程(试行)》《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等;二是强化实践探索,开展登记工作。开发建设和上线运行“福建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平台”;三是推动证书运用,实现重点突破。举办福建省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推进会,与福建大数据交易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

山东:

截至2023年11月,山东省已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16件,办理数据知识产权质押登记1件、质押金额1000万元。开展的试点工作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数字强省建设工作推进会。数据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已先后列入省委深改委2023年改革任务等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建立了具有山东特色的数据知识产权审查制度,制定了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标准规范,明确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初审、复审及实质审查制度等;三是推动登记保护实践。完成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建设工作。

广东:

2023年9月,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颁发了首张“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开展的试点工作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制度构建。编写《数据知识产权研究报告》,印发《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指引(试行)》。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指南》地方标准的制订;二是推进登记实践。上线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平台,通过加入“司法联盟链”与广州互联网法院进行区块链应用互通等;三是加强权益保护。起草《强化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举办“欧洲数据合规”等主题沙龙等;四是与广州数据交易所合作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估值体系研究。

深圳:

截至2023年10月,深圳共计发放登记证书共85份。开展的试点工作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发挥产业优势,探索制度构建思路。依托新兴数字产业发展优势和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趋势,立足数字产业发展特点和需求,以推动数据收集处理、有利数据流通交易等方向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思路;二是坚持在实践中完善,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通过发放登记证书总结经验,起草完成《深圳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三是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加快数据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积极对接深圳数据交易所,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业务与数据交易业务的衔接。(来源:人民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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